2026年1月1日,廣東的婚姻關系將迎來一場前所未有的變革——夫妻一方只需持身份證和結婚證,即可依法查詢對方名下的房產、車輛等財產狀況。這一規(guī)定出自最新通過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瞬間點燃了公眾關于婚姻中信任與權利邊界的大討論。
圖片來自廣東人大網
一、新規(guī)核心:從“隱私保護”到“知情權保障”的立法突破
《辦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和車輛管理單位應當為夫妻一方查詢另一方財產提供支持。這一條款打破了傳統婚姻中財產信息的模糊狀態(tài),將知情權作為法定權利賦予夫妻雙方。
- 實操流程:只需提交身份證、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即可獲取書面財產材料。
- 立法意圖:針對實踐中女性因財產信息不對稱在離婚時陷入被動的問題,通過制度設計實現實質公平。
- 注意:目前僅限房產、車輛等特定財產,不包括銀行存款、股票、理財產品等。
二、深層解讀:為何此時推出“財產互查”制度?
1. 回應社會痛點:
- 許多婚姻中的弱勢方(多為女性)在離婚時才發(fā)現對方隱匿財產,維權舉步維艱。新規(guī)從源頭上遏制了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2. 法與情的平衡:
- 法律不鼓勵夫妻互相猜忌,但必須保障知情權?!掇k法》第四十一條強調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處分權,第五十條進一步保障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公平性,尤其保護因家務勞動貢獻較多的女性。
圖片來自中國日報網
三、農村婦女權益:從“戶無男性”到“權利平等”的革命性進步
《辦法》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保護堪稱另一大亮點:
- 身份確認:明確禁止以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理由剝奪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權益。
- 土地權利:婦女因分戶或離婚要求分割承包地時,發(fā)包方應重新簽訂合同并辦理產權變更。
這一規(guī)定直擊農村“外嫁女不享分紅”“離婚失地”等頑疾,讓性別平等在鄉(xiāng)土實踐中落地生根。
四、法律視角:新規(guī)如何用?警惕哪些誤區(qū)?
1. 權利行使邊界:
- 查詢需基于正當目的,如家庭財產管理、離婚分割需求,若用于惡意騷擾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2. 證據效力:
- 獲取的書面材料可作為訴訟證據,但需結合其他證據(如銀行流水、交易記錄)形成完整鏈條。
3. 婚姻本質:
- 法律提供工具,但婚姻更需要信任。建議夫妻在尊重隱私和保障知情間尋找平衡點。
結語:法律不破壞信任,而是守護底線
廣東的新規(guī)不是鼓勵夫妻互相懷疑,而是通過制度保障讓弱勢方不再“赤手空拳”。真正的信任,不應建立在信息不對等的沙土上,而應扎根于權利平等的土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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